大多數進入波克夏旗下的經理人都不會離開公司,除非他們生病或退休,而且他們往往會延後退休。這些人通常是千萬富翁,所以不需要工作。但是,他們覺得自己受到巴菲特和蒙格的重視,覺得自己是志同道合的大家庭的一份子,並認為自己在做有價值的事。他們一邊開心去上班,一邊努力打造重要的事物,想讓他們的朋友華倫和查理以他們為傲。
一、像老闆一樣思考
蓋可的案例,很適合說明巴菲特如何對待他的經理人。奈西利把蓋可看成自己的公司,就好像他擁有這家公司一樣。因此,他為公司做的決策,都是以長期為導向的決策。這種態度是巴菲特對所有主要高階主管的要求。每個關鍵人員都被賦予很大的自由,可以按照他/她認為合適的方式經營業務。這種作法很有幫助。公司是經理人用來作畫的畫布,他們可以發揮創造力,創造出了不起的成就,而波克夏總部鮮少干涉營運。換句話說,波克夏只有少數的員工,剩下的人都是老闆。
二、有效利用時間
奈西利置身在巴菲特的保護傘下,這表示他不用做許多執行長必須做的事,也就是花很多時間在和營運無關的活動上。巴菲特在 1998 年致波克夏股東的信中,解釋了場外交易的優勢。他寫道,東尼不需要花時間或精力參加「董事會會議、媒體採訪、投資銀行的演講,或和金融分析師會談」。他不需要「花時間考慮融資、信用評等或『華爾街預期的每股盈餘』」。擁有了營運自由,東尼和蓋可就可以自由自在地「把他幾乎無窮的潛力,轉化為相應的成就。」
三、思想碰撞
2001 年,當羅伯特.邁爾斯正在為他的書《巴菲特的繼承者們》(The Warren Buffett CEO)做準備時,奈西利告訴邁爾斯,成為波克夏一員最棒的事,是有機會更常和巴菲特交談。奈西利表示,他很高興擁有用長遠眼光來經營公司的自由。用這種方式經營公司,努力讓公司在三十年後變得強大,而不是只為了讓明天變好。他形容巴菲特是「世界上最好的老闆」,並稱讚他的智慧和支持。奈西利說他想讓巴菲特覺得驕傲。人和人之間的尊重是互相的。巴菲特在1998 年致股東信中寫道,業界裡沒有人比奈西利更適合經營蓋可。
四、受正確的事激勵
巴菲特鼓勵大家做生意時要正派,要有誠信,並為他人服務。奈西利在蓋可得到超高的滿足感,來於為客戶做正確的事、為客戶省錢、提供優質服務,以及為波克夏的股東服務。他說:「這不是物質財產、財富或那些東西能滿足你的。那是創造出真正有價值的東西。」談到成功經理人所需的關鍵要素,奈西利說:「我認為,誠實和正直當然一定要排在第一位……良好溝通的能力……為了共同的目標和人們合作。」
五、獎勵機制也很重要
巴菲特認為,他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制定經理人的獎勵計畫。每個子公司的目標各有不同,取決於經理人能夠直接控制的因素有哪些。就蓋可而言,巴菲特關注兩個關鍵變數:
- 保單數量成長。雖然以直銷的方式賣保險,確實會為公司帶來長期客戶,這些客戶最後也會帶來利潤,但保險業務在第一年通常無利可圖。因此,蓋可的獎勵計畫不應該懲罰無法馬上為公司帶來利潤的員工。因此,第一年的保單目標只是提高保單量。
- 長期的汽車保險業務應帶來承保利潤,這裡指的是一年以上的保單。這每一個變數都對獎金有50% 的影響。巴菲特認為,透過公司的利潤分享計畫,以同樣的標準獎勵所有蓋可員工是明智之舉。「蓋可的每一個人都知道什麼才是最重要的,」他在 1996 年致波克夏股東的信中這樣寫道。
「波克夏的薪資獎勵原則:目標應該包含:一、根據特定業務的經營狀況量身打造;二、性質簡單,容易衡量執行的程度;三、和計畫參與者的日常活動直接相關。因此,我們會避開『樂透』式的安排,例如波克夏的股票選擇權,因為它最後的價值可能是零或極高,完全不受我們想要影響的人所控制。我們認為,如果一個系統會帶來不切實際的回報,這對老闆來說不僅是一種浪費,實際上對於我們看重的經理人特質也有壞處。」
我們有一些數據顯示,獎金可以讓高蓋可員工的實質薪資,提高到什麼程度。在波克夏完全擁有蓋可的第一年,也就是 1996 年,約有 16.9% 相當於4,000 萬美元的薪水,以獎金的形式發放。兩年後,這個數字是 32.3%,也就是1.03億美元;2004 年,這一數字是 24.3%,是 1.91 億美元。有這麼多錢當作額外獎勵,難怪員工會加倍努力,保單量和獲利能力都會上升。
